第二章 善生經主要倫理思想
第一節 父母與子女倫理
日出於東方,普照大地,陽光給萬物帶來溫暖。太陽是萬物生長所必須,因此以東方引喻父母與子女之關係。佛教也以東方代表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以表示父母對子女的養育之恩。[1]經為中指出子女應「以五事奉敬供養父母」,此基本上包括了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內容。在子女對父母,《善生子經》云:
又居士子!夫東面者,猶子之見父母也,是以子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父母。何謂五?念思惟報家事,唯修責負,唯解勑戒,唯從供養,唯歡父母。[2]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佛言:東向拜者,謂子事父母,當有五事。一者當念治生,二者早起勅令奴婢,時作飯食。三者不益父母憂,四者當念父母恩,五者父母疾病,當恐懼求醫師治之。[3]
由於東方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對應方位,象徵的是生命傳承的關係。故,居於家庭倫理的首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有著相互養育的義務和責任。血緣關係不是維繫道德準則的最高依據,最重要的是,個人生命的倫理秩序,要自我完成。而父母的責任,則是子女成長的過程中,一個重要的支撐力量。[4]在父母對子女方面,《善生子經》云:
父母又當以五事愛哀其子。何謂五?興造基業,與謀利事,與娉婦,教學經道經。則以所有付授與子,是為東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為子必孝,為父母慈愛,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5]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父母視子亦有五事,一者當念令去惡就善,二者當教計書疏,三者當教持經戒,四者當早與娶婦,五者家中所有當給與之。[6]
在此段經文中,佛陀對善生子論述了子女孝養父母應當遵守的五項基本要求,從這五項要求來看,佛教所說的子女對父母的孝行,首先強調的是保證物質生活的供給,也就是儒家倫理中所說的「孝養」。以上父母與子女的對應關係,具漸進特點。即子女對父母而言,因為曾被養育,所以長大後,應奉養父母,為父母做事,而且要存續家業,繼承遺產。最後,要對家中命終的亡者,呈奉供物。[7]父母對應子女的關係,首先要防止子女作惡,鼓勵做好事,培養品德,學習謀生的能力,再成家立業。最後,則是適時的贈與財產,幫助發展。這就是《佛說善生經》東方方位所蘊涵的生命倫理。
第二節 師生倫理
在《佛說善生經》南向禮拜代表師父與弟子之間的倫理關系。佛陀分別介紹了弟子對待師父和師父對待弟子的義務。如《善生子經》:
南向拜者,謂弟子事師,當有五事。一者當敬難之,二者當念其恩,三者所教隨之,四者思念不厭,五者當從後稱譽之。[8]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夫南面者,猶弟子之見師也。是以弟子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於師。何謂五?必審於聞,必愛於學,必敏於事,必無過行,必供養師。[9]
經文指出南向拜者,謂弟子事師,當有五事,一者、當敬難之;二者、當念其恩;三者、所教隨之;四者、思念不厭;五者、當從后稱譽之。
然而,師教弟子亦有五事,一者、當令疾知;二者、當令勝他人弟子;三者、欲令知不忘;四者、諸疑難悉為解說之;五者、欲令弟子智慧勝師。如《善生子經》云:
師又當以五事哀教弟子。何謂五?以學學之,極藝教之,使敏於學,導以善道,示屬賢友,是為南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為弟子謙,師以仁教,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10]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師教弟子亦有五事。一者當令疾知,二者當令勝他人弟子,三者欲令知不忘,四者諸疑難悉為解說之,五者欲令弟子智慧勝師。[11]
南方是師生的對待關係。象徵的是知識技能的文化教養與啟迪,為文化傳承的共同體。個人的成長,尤須靠知識與文化的滋潤,所以,師長的地位更為崇高與重要。[12]因此,師生的關係應相互禮拜與供養,相互尊禮與懷恩,在各盡其道的努力下,除了在生命相互成全外,人類的智慧也能綿延。
第三節 夫妻倫理
《佛說善生經》西方是夫妻的方位,夫婦是人倫關係之造端,是家庭和樂的基礎,而西方是太陽降落的方位,也象徵了生命的歸宿。婚姻的結合需要彼此相互扶持,除了自我要求的道德責任外,還需要愛情的滋潤。[13]《善生子經》云:
夫西面者,猶夫之見婦也,是以夫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其婦。何謂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時與衣食,時與寶飾。[14]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夫視婦亦有五事,一者出入當敬於婦,二者飯食之,以時節與衣被,三者當給與金銀珠璣,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五者不得於外邪畜傳御。[15]
經文指出,夫婦間互相尊重亦有五點要注意的﹐先說在丈夫方面,是對待妻子要有禮貌,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生活上的衣服食物﹐必需品等恆常供給,在應酬和外遊、隨她愛好打扮。五是家中事務,委托她處理。
而妻子對丈夫同樣有五點,是早晨早起,讓他先睡,婉言相對,尊敬和柔順,表示意見時,不先諍議,夫妻如果相敬如賓,就不會發生憂怨和畏懼等不愉快的事。《善生子經》云:
婦又當以十四事事於夫,何謂十四?善作為,善為成,受付審,晨起,夜息,事必學,闔門待君子,君子歸問訊,辭氣和,言語順,正几席,潔飲食,念布施,供養夫,是為西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夫婦之宜,士夫望益,而善法不衰。[16]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西向拜者,謂婦事夫。有五事,一者夫從外來,當起迎之。二者夫出不在,當炊蒸掃除待之。三者不得有婬心於外夫,罵言不得還罵作色。四者當用夫教誡,所有什物不得藏匿。五者夫休息盖藏乃得臥。[17]
由古代的印度與中國都是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故,夾帶著男尊女卑的觀念。因此,丈夫不能以男性的權威,來壓制婦女,要由相互禮敬的方式,以禮對待妻子,以獲得妻子的尊敬與愛意,來化解男尊女卑的環境限制,[18]增進彼此間的感情交流,強化婚姻的穩固。
第四節 個人與親族倫理
《佛說善生經》北方是親友的方位,善男子應該服務朋友的五種方式,《善生子經》云:
夫北面者,猶友見其朋也,是以友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朋類。何謂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時時分味,恩厚不置。[19]
又《中阿含.善生經》云:
居士子!如下方者,如是親友觀親友臣,親友當以五事愛敬供給親友臣。云何為五?一者愛敬,二者不輕慢,三者不欺誑,四者施與珍寶,五者拯念親友臣。[20]
做朋友應該服務善男子的五種方式,《善生子經》云:
朋類又當以五事攝取其友,何謂五?有畏使歸我,遨逸則數責,私事則為隱,供養久益勝,言忠為忍言,是為北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朋友之交,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21]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北向拜者,謂人視親屬朋友。當有五事,一者見之作罪惡,私往於屏處,諫曉呵止之。二者小有急,當奔趣救護之。三者有私語,不得為他人說。四者當相敬難。五者所有好物,當多少分與之。[22]
親友的對待可給與財物、對話、共同分享利益,內心沒有在意欺騙。亦必須見親友放逸時﹐設法不讓繼續下去,見親友可能因放逸而招致財物損失時﹐方便提醒﹐使他覺察。見親友情緒不安時,給予安慰。見親友有過失時,婉言告諫。見親友在正常生活勤奮不輟﹐時常稱贊鼓勵。由於親友關係,是安身立命的重要媒介。相處之道,強調的是彼此行為上互敬與互利。凡事都能以平等互惠的態度,互相成全,互相照應。這是朋友間相濟的友誼表現。[23]
第五節 主僕倫理
《佛說善生經》下方是奴僕佣人的方位,做主人的應該服務家中奴僕佣人的五種方式。如《善生子經》云:
夫下面者,猶長子之見奴客執事也,是以長子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奴客執事。何謂五?適力使之,用時衣食,時時分味,時時教齋,疾病息之。[24]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向地拜者,謂大夫視奴客婢使,亦有五事。一者當以時飯食與衣被,二者病瘦當為呼醫治之,三者不得妄撾捶之,四者有私財物,不得奪之,五者分付之物當使平等。[25]
另外,在做奴僕佣人的應該服務家中主人的方式,《善生子經》云:
奴客執事又當以十事供養長子。何謂十?善作為,善為成,受付審,夜臥,早作,凡事必學,作務勤力,家貧不慢,空乏不離。出門稱曰:『我家長子聰而有慧』,是為下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長子執事之宜,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26]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奴客婢使事大夫亦有五事。一者當早起勿令大夫呼,二者所當作自用心為之,三者當愛惜大夫物,不得棄捐乞匃人,四者大夫出入當送迎之,五者當稱譽大夫善,不得說其惡。[27]
由於古代印度,奴僕也是家庭成員的一部份,他們負責家務勞動。大抵上,主對和下屬﹐有五方面要關切的﹕一是、訓練他們隨時能投入工作和態度,二是、生活上標準工資,三是、從工作表現定期的獎賜,四是、醫療上的給予保障,五是、有薪酬的假期,員工和下屬們亦有從業員五點守則,一是、准時上班工作,二是、清楚自己工作的崗位,三是、秉公辦事絕對不能有自私的行為,四是、工作循序進行,不可自作主張,五是、對雇主和公司擁護。佛陀基於平等的觀念,所以提出主人應具有人性化的道德涵養,並應體恤照顧家中的僕人。奴僕則要謹守自己的本分,嚴守自己的職責。[28]此觀念就當時印度的階級社會,是相當前衛的。
第六節 檀越與沙門、婆羅門倫理
《佛說善生經》上方是沙門、婆羅門的方位,經文指出一般人對待沙門、婆羅門的五種方式,《善生子經》云:
夫上面者,猶居家布施之人之見沙門梵志也。是以居之來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沙門梵志。何謂五?開門待之,來迎問訊與設几席,經法藏護,施食潔淨,以是供養沙門梵志。[29]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向天拜者。謂人事沙門道士。當用五事。一者以善心向之。二者擇好言與語。三者以身敬之。四者當戀慕之。五者沙門道士人中之雄。[30]
而沙門、婆羅門對待一般人的方式,《善生子經》云:
沙門梵志又當以五事答布施家。何謂五?教誨以成其正信,教誨以成其戒行,教誨以成其多聞,教誨以成其布施,教誨以成其智慧,是為上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居家及沙門梵志之宜,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31]
又《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云:
當恭敬承事問度世之事,沙門道士當以六意視凡民。一者教之布施,不得自慳貪,二者教之持戒,不得自犯色,三者教之忍辱,不得自恚怒。四者教之精進,不得自懈慢,五者教人一心,不得自放意,六者教人黠慧,不得自愚癡。沙門道士教人去惡為善,開示正道,恩大於父母,如是行之,為知汝父在時六向拜之教也,何憂不富乎?[32]
對斷除煩惱証悟真理的出家人,在家者有五個方面要去做的﹕一是、自身恭敬、慈眼注視,二是、口出誠善的說話,三是、心理高興他們偉大的行為,四是、在需要的時候,供養資生的食物,五是、虛心接納他們的教誨。在出家人方面﹐也應該常在五方面,教授在家人﹕一是、教授人人可做的止惡行善方法,二是、教授時內心常懷慈愛,三是、教授多方面知識,增長見聞,四是、講解一般人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的事理,五是、指導因果的定律﹐使趨向未來光明的坦途。《佛說善生經》經文將上方指為一般人與宗教師的社會倫理關係。這種宗教倫理,是來自信仰的交流。在家者,要能禮敬法師並供養物質的需求。法師或宗教師是信仰的傳播者與實踐者,以自我德行的修養來引領眾生,歩向正道。
[1] 業露華,〈從《佛說善生經》看佛教的家庭倫理觀〉,《中華佛學學報》,第13期,2000年5月,頁76。
[2]《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2。
[3]《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4] 鄭志明,《佛教生死學》,台北:文津,2006年,頁109。
[5]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6]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7] 邱金品,《在家人的佛教倫理-以巴利本《善生經》為對比之研究》,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頁85。
[8]《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9]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10]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2。
[11]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12] 鄭志明,《佛教生死學》,台北:文津,2006年,頁112-113。
[13] 鄭志明,《佛教生死學》,台北:文津,2006年,頁113-115
[14]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15]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16]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17]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18] 鄭志明,《佛教生死學》,台北:文津,2006年,頁113-115
[19]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20] 《中阿含.善生經》,《大正藏》,第一冊(No.26)卷33,頁641。
[21]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22]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23] 鄭志明,《佛教生死學》,台北:文津,2006年,頁118-119
[24]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25]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26]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27]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28] 邱金品,《在家人的佛教倫理-以巴利本《善生經》為對比之研究》,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頁98。
[29]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30]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31] 《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No.17)卷1,頁254。
[32]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大正藏》,第一冊(No.16)卷1,頁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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