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籤: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言

:

當我們進入深山千年古寺中,或許漫步於現代城市中的淨土園林,其實所見的絕非不是只看建築材料的堆砌這麼簡單。作為佛學美學與建築史的引導者,可更深一層撥開物質的表象,去觀照隱匿於空間背後的深層背景。這便是今日要探索的核心概念
——什麼是

「整全之美」


Integral Beauty)美又還融入了什麼等等。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言

:

吐魯番高昌一代是絲綢重要之路,是多文明交接之處,其中柏孜克里克石窟有著大規模精美壁畫,在二十一世紀初因格倫威德爾、勒柯克等西方探險家的考察與壁畫外運而聲名遠播。
眾多壁畫中,「誓願圖」最具代表性,它是石窟中的亮點,反映了高昌回鶻王國信佛與社會文化的反映圖。
文章標籤: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言:

佛教僧團在佛陀滅度後百餘年發生的首次根本分裂,是印度佛教史上影響深遠的關鍵事件。然而,關於此次分裂的直接原因,南北傳佛教文獻中卻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歷史事

。南傳上座部傳統將其歸因於戒律上的「十事非法」之爭,而北傳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則主張,分裂源於由大天(Mahādeva)所提出的「五事」,一場關於阿羅漢果位境界的重大教義辯論。本文旨在批判性地解構說一切有部所建構的此一根本分裂敘事。透過比較分析南北傳核心文獻,如北傳的《異部宗輪論》、《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與南傳的《島史》、《論事》等,並結合現代學術研究觀點,從核心人物的歷史考證、論爭時間的矛盾,以及教義發展的脈絡等多個角度進行批判性考察。本文
探索
,「大天五事」更可能是一場發生於根本分裂之後的後期教義論爭,

標誌著部派思想的深化,而非分裂的起因。其作為根本分裂原因的事

,很大程度上是說一切有部為了確立自身正統性、攻擊思想上的對手而進行的一種帶有強烈宗派立場的歷史建構。
文章標籤: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夢裡什麼都有

當我墜入水中的那一刻,遙遙地看見了你。

你獨自起舞,雲朵化作你的舞台,光影織成夢。那一瞬間,世界是柔的、靜的,連風都屏住了氣息。

醒來時,萬物歸於寂靜,一切空空如也,唯有心還留著那抹餘溫。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邊緣人》
                                                               
三年,生活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踏入社會遊戲的法則後,成了一個「半僧半俗」的角色——既想超脫,又被現實牽制。
有時錯愕得來不及適應,只能被迫快速轉化。
在這過程中,常迷失自己:我到底是誰?
情緒忽明忽暗、起伏不定,像一顆隨時會引爆的炸彈,危險而難測。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你的影子裡

我並不浪漫,
但你的影子,在我的音樂裡起舞。
我們的腳步輕輕相碰,時間停止,
在你的眼中,世界重複著自己。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遠遠的相伴

不要失去了才懂珍惜, 這份愛我放在心底。
彼此之間不再打擾, 卻在遠方輕輕守護你。
 
 
我用沉默替愛說話, 用時間證明不會變化。
讓思念化作風的溫柔, 陪你走過每個年頭。
 
遠遠相伴,默默護持, 愛在行動裡延續。
寻找相似
 
 不說再見,也不後悔,               
 直到永遠,心仍相隨。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如影隨形》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不是《小丑》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乘經中對菩薩的特質的論述——以《郁伽長者所問經》為核心探
                                                   
前言:從大乘佛教經典文獻中,菩薩道精神的發展,與特質是本次探討的關鍵。《郁伽長者所問經》作為大乘佛教早期的重要經典之一,不但祥細反應了菩薩行的內涵,更具體告訴在家菩薩與出家菩薩,特質與修行概念。此經典的出現,充分反映了大乘佛教對菩薩道的全新認知,並提出了融合理論與修行的新模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修行體系。形成了整套有系統的理論與修行作為結合的革新修行模式。因此本文從《郁伽長者所問經》做為探索,窺探佛教中菩薩的特質,並分析其中對大乘佛教三種菩薩架構與修行的貢獻,並發覺大乘佛教,菩薩乘的崛起。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乘佛教的起源」對了解大乘佛教的重要性

 

人生的藝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